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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10-16 16:14:01 浏览次数: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现就我局2013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署安排到位,检查落实有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
一是定期部署安排。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我局年内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2次,审定《宝鸡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及单位,明确专人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订《宝鸡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宝鸡市财政局关于网民来信回复办理工作的通知》,不定期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办理网民来信情况进行通报督促。
三是注重检查考核。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地扎实有效推进。
(二)突破重点难点,加大公开力度,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2013年,我局进一步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政府财政预决算和各项涉农惠民政策公开工作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渠道,扎扎实实做好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范围,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精编细编四大预算,及时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定通过了《宝鸡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公开试点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在宝鸡日报和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宝鸡市财政局网进行公开。将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范围扩大到60个部门,并及时督促试点部门于一季度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二是加大“三公经费”监控,首次推行市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个不准”,采取“一减二压三控”措施,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建立“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制度,逐月监控全市三公经费开支。同时,按照中省要求,市级将汇总的2012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2014年预算编制时,市级各部门全部编制了“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并提交人代会批准执行。
三是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宝鸡财政信息网和宝鸡政府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宝鸡市出差会议定点饭店等政府采购重点信息,并在宝鸡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等媒体及时公开招投标、中标公告,在市本级全面建成并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推进了公平采购、阳光采购、透明采购。
四是清理行政职权,加大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按照市政府和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对照我局“三定方案”,在全局系统全面开展了行政职权清理工作,摸清并上报了我局行政职权情况。对具有行政职权的科室和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事程序等基本信息全面进行公开。同时,对规范性文件、相关税费征收及减免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票据管理、财政行政执法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及粮食综合补贴发放办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都及时上网公开。
五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优质服务推进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综改办等直接面向部门、单位和群众的“窗口”开展争创优质服务单位和服务明星活动,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和宣传,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乃至政府服务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大大地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市国库支付局被市总工会表彰为优质服务五星级单位,市综改办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质服务三星级单位。
(三)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形式载体,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再上台阶
   2013年,我局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载体,采取网站公开、媒体宣传、上门服务、开办微博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增强政务公开效果。
一是加大网站公开信息力度。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工作普惠民生需公开的相关政策较多的实际,全面做好了财政信息网站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宝鸡财政信息网”、“宝鸡政府采购信息网”、“宝鸡会计网”等向社会公开财政要闻、财经政策等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服务。
二是依靠媒体杂志公开信息。借助新闻媒体,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财政政策,及时在《宝鸡日报》、宝鸡新闻网等新闻、《财政简报》等刊物上发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要财政会议、财政政策、重点财政工作进展情况等重要财政信息,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收到了较好反响。
三是主动上门公开信息。为确保更多群众全面了解掌握财政政务信息,及时享受国家各项强农惠民政策,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调研活动,组织干部及时深入到广大乡村、田间地头,发放宣传单、宣传册,为农民群众送政策、送服务,并征求他们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开通“宝鸡财政”政务微博。在腾讯网、新浪网、新华网等三大网络开通“宝鸡财政”政务微博,通过微博发布重要财政信息,进一步拓宽财政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在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和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对“宝鸡财政信息网”作了进一步完善升级,切实加大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力度。在宝鸡财政信息网、财经报刊、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档案室、电子屏等发布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202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财税法规政策的信息45条,计划规划类16条,财政动态类1066条,其他类75条。同时,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资料索取点等形式,方便公众查询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面向社会公开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年内接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会计职称管理、财政强农惠民政策、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咨询电话20000多次。收到群众(网民)来信75件,其中,市政府批转网民来信5件,局长信箱网民来信18件,我局门户网站网民来信52件,局办公室根据业务分工,在第一时间督促科室全部回复。通过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帮助来访人员解决了困惑,切实提高了网民对财政工作的可信度。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扎实不懈地努力,我局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逐渐扩大,公开形式日益多样,财政工作透明度逐步增强。但与“八项规定”地深入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公共财政知情权的期望相比,我们对“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等重要信息公开还不及时,范围和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等非涉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