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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10-16 16:14:4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宝鸡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同时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和“宝鸡市财政局网”公开。
一、概述
   2014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进行财政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加快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拓展网络信息化公开渠道,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突破难点,牵头做好经费开支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我局进一步巩固以前年度财政预决算公开成果,精编细编财政预决算,将宝鸡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宝鸡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财政预算、宝鸡市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别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宝鸡市财政局网向社会公开。同时,继续扩大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指导市级92个部门在5月底前将本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开,且项目支出公开到了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制定印发《关于推进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公开主体、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内容,指导市级92个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2013年决算,并分别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宝鸡市财政局网进行集中公开。
二是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大力压缩市级各单位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制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6项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支出行为,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制定印发《全市规范“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意见》,明确了“三公”经费的公开主体、公开口径和公开责任、公开内容,指导市级部门对2013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了严格复核。年内,先后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宝鸡市财政局网站对市级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汇总预算和2013年市级“三公”经费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进行集中公开,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在做好数据公开的同时,还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主动做好预案,及时解疑释惑,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后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回应。
三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我局新建宝鸡市政府采购网站,在主页上设立了政策法规、采购目录、采购公告、组织机构、办事指南、下载专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查询、投诉处理等专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采购业务流程、招标投标信息、中标(成交)结果、代理采购机构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处理决定等信息均全部在网上公开公示。2014年在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各类采购公告信息953条,网站访问量已达到228万人次,全面完成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任务。
(二)创新载体,做好财政惠民政策解读
一是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财政局活动。按照市政务信息办的统一部署,3月26日,邀请15名来自我市不同行业的基层公民代表走进财政局,了解财政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2013年宝鸡财政收支情况、财政重点项目支出情况、惠民便民利民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等,财政干部与公民代表座谈交流,虚心听取公民代表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使公民代表零距离接触财政工作,有效提升了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是主动参与“在线访谈”。年内,组织力量对近年来全市财政民生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总结,积极参与了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向全市人民解读了财政惠民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架起了财政部门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增进了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三是主动送政策下乡。为确保更多群众全面了解掌握财政政务信息,及时享受国家各项强农惠民政策,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包抓村组,到乡村田间地头,发放宣传单、宣传册,为人民群众送政策、送服务,听取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服务,提升财政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取消企业年度检验费、利用档案费、绿化费、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费等10项收费项目,加大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二是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在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综改办等直接面向部门、单位和群众的“窗口”开展争创优质服务单位和服务明星活动,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和宣传,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乃至政府服务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大大地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三是依靠网络提升便民服务能力。根据《2014年陕西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对宝鸡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切实增强了网站政民互动功能,进一步加大财政便民措施及政策的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市财政局系统各科室、各单位对以前年度公开的所有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回顾审核,对继续执行的政策规定保留公开信息,对政策变动的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对已经过期的政策规定信息彻底清除,并将最新颁布执行的新规定做到即时公开。会计各类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工作人员远程审核,极大方便广大考生。同时,在宝鸡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置“宝鸡财政”政务微博链接,年内在“宝鸡财政”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04条,提升了网站便民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宝鸡市财政信息网、宝鸡财政政务微博、财经报刊、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档案室、电子屏等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2040条,其中:利用网络公开信息1535条,财政简报公开信息20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04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95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面向社会公开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年内接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会计职称管理、财政强农惠民政策、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咨询电话26000多次,收到并认真办理群众(网民)来信113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扎实不懈地努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相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及时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