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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收费管理中心开展涉案文物移交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23 10:36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19日,市财政局收费管理中心与市文物局在宝鸡青铜器博物院举行涉案文物移交收藏仪式,标志着我市处置特殊物品迈出了新步伐。市文物局调研员杨军清、市收费管理中心主任吕敏和宝鸡青铜器博物院等有关人员参加移交。


今年是《宝鸡市市本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市收费管理中心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纪委监委等执法机关联系,加大罚没物品收缴处置力度,对接收的23组(25件)文物,依据《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宝鸡市市本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文物局授权,由宝鸡市文物局承办文物接收事宜,并指定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收藏。

此批罚没物品的移交处置,为后续依法规范开展涉案文物移交工作作出了良好示范,对推进我市罚没财物分类处置工作发挥开拓性作用,下一步将努力完善涉案罚没文物安全保障、规范移交等工作措施,为文物保护工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