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通过“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和“宝鸡市财政局网”向社会公开《宝鸡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重要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对重要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印发了《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财政部门预决算、财经数据、三公支出、政府采购及各项财政政策的公开力度,财政信息公开范围更广、渠道更宽、效果更好。
(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017年,全市预决算等资金信息经市人代会批准后,我局按照20日之内公开的时限要求,及时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宝鸡日报》、宝鸡市财政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并使用16张表格、8份文字说明详细解读预算,14张表格详细解读决算。财政预决算全部公开到功能支出分类最底层的“项”级科目,公开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同时一并公开政府性债务种类、限额、新增债务、存量债务、结构和使用、偿还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方面重要信息。
(二)督促指导市县公开资金信息。要求市级92个部门自预算批准之日起20日内,在各自门户网站全面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并集中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将公开内容细化到按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的最末一级,还公开了部门资产占有情况、政府采购预算、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建立部门、财政、审计、监察“四方”联动的常态化监督机制,按照30%的覆盖率,从市本级92家预算单位中抽取29家单位开展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并指导县区按照40%的覆盖率同期开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现象等11个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市县各级各部门及时公开了年度预算信息。
(三)定期公开财政收支信息。每月10日左右在财政门户网站数据统计栏目发布上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当期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并就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解释说明,回应舆论关切。
(四)全面公开PPP项目信息。建立完善PPP项目库,经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审核通过项目90个,总投资546亿元,其中有6个项目列入省级示范项目。我局在宝鸡财政信息网开设“PPP专栏”,每半年对通过财政部审核的项目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吸引咨询机构和社会资本进一步对项目进行考察对接。同时,我局及时面向社会发布中省及市级出台的PPP相关政策,方便市县级主管部门、财政和社会资本学习运用。
(五)全面公开收费目录信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2013年以来取消清理涉企收费项目79项,年均为企业减负1.89亿元,目前我市只保留涉企收费项目33项。上级 收费清理政策出台后,我局第一时间更新收费目录清单,通过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和宝鸡市财政信息网及时面向社会全面公开。今年5月份,在《宝鸡日报》连续开展5期“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在行动”专题宣传,确保了降费政策家喻户晓。
(六)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制定并向社会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的通知》,出台16条措施,对《市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修订,推出了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精简集中采购目录、压缩协议供货品目、下放县级采购目录制定权限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促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同时,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开通了“宝鸡财政”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形式。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财政简报、文件、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397条,其中网站公开1657条、财政简报公开184条、政务微博公开182条、政务微信公开461条,报刊媒体等其他渠道公开97条。面向社会公开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年内接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会计职称管理、财政强农惠民政策、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咨询电话2万多次,收到并及时督促办理网民来信35件。同时,我们积极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了2017年36件提案建议办理情况,提高了“两案”办理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并主动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按有关办理时限要求将依申请公开内容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性债务等重要信息网络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2017年,通过扎实不懈地努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不够及时等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深化信息公开质量,及时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