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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17:36:4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 2024年1月1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宝鸡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baoji.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宝鸡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5号楼,邮编:721000,联系电话:0917- 32622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强化公开监督,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全市财政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宝鸡市财政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财政政策、财政收支、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策解读等信息。同时,通过宝鸡财政微博、宝鸡财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财政要闻、县区动态、财政数据等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2024年,我局通过宝鸡市财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08条,其中微博发布信息6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高效。2024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2项,均为学术研究类申请,全部按期高质量办结,收获申请者一致好评。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格式规范、表述严谨。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调整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我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模块,同时,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2024 年,我局按照市数字经济局和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定期开展信息检测整改,按要求做好网站、新媒体备案维护工作,大力维护好新媒体平台,主动清理僵尸账号,确保网络平台安全可靠。

(五)监督保障。全年分季度召开专题局务会议,组织学习《条例》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对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通报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对接到个人,及时整改反馈。

(六)建议提案。2024年我局承办市人大提案32件,政协提案19件,共计5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在政策解读方面,更新频率较低,形式较为单一。同时,部分政策解读内容不够通俗易懂,对政策的背景、目的、意义等阐述不够深入全面。直达资金等栏目维护存在间歇性,不能持续高质量更新内容。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表、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吸引力。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内容,在解读中更加注重语言的通俗易懂,增加案例分析,深入阐释政策的背景、目的、意义和执行标准等,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三是加强科室对指定栏目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

六、结语

未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遵循《条例》要求,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助力宝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