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宝鸡市财政局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 2015-11-13 11:40:00
为切实做好我局财政系统稳定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局维稳工作的领导,根据上级维稳会议和局党组会议精神,成立宝鸡市财政局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各项维护稳定工作。
组  长:李晓阳
副组长:张拴科  张绪让  胡军强
成  员:孙文浩  李  智  郝宝宁  梁双成  张建利
赵延虎  何胜德  张小科  周  伟  史宏义
袁  方  杨建军  贺宏洲 
    局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维护全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并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及各项措施,指导全系统扎实开展维稳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及其家属开展形势和爱国教育,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坚决服从党的领导,确保单位和社会稳定;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扎实做好可能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点人员和环节的排查稳控工作,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二)成立专项工作组
现场问题处置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拴科同志负责,成员有:孙文浩、何胜德、李  智、史宏义、杨建军等同志,局监察室、人教科牵头,各科室、各单位积极配合,对有上访苗头、倾向或不稳定人员进行劝导教育,对已出现的上访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局维稳领导小组汇报,并赶赴现场,做好劝返、接返工作。
协调保障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拴科同志负责,成员有:郝宝宁、史宏义、贺宏洲等同志,局办公室、行政政法科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的重大安排部署,协调市级相关职能单位,局各科室、各单位积极开展维稳工作,经局党组审核,及时收集上报我局防范处置信息。对突发事件及上访案件全过程进行记录在案,包括工作过程、事态情况、谈话记录、处理结果、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等,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写出书面工作报告。同时,保障局系统维稳工作所需的物资用品,保证维稳工作扎实开展。
矛盾排查处理组:由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张绪让同志负责,成员有:李  智、梁双成、赵延虎、张建利、周  伟、史宏义等同志,局办公室、人教科、企业科、社保科、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各单位积极配合。对全系统上访倾向及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对象进行劝解和教育。同时,将排查出的情况上报局维稳领导小组,经局维稳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上报联络市维稳办、信访办、公安局等部门,对重点对象进行严格监控。
网络媒体安全组:由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胡军强同志负责,成员有:张小科、袁方、赵江平、王琛、刘新等同志,局信息科、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单位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网络媒体监管力度,在确保网络媒体信息畅通的同时,对上传网络的信息安全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处置群众投诉等有关问题,确保投诉信息及时、准确予以处理答复,积极维护财政部门形象。
二、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措施
(一)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预测
1、原市级机关房地产公司和怡高公司部分解聘买断人员可能会发生上访,原房改办等单位的遗留问题也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
2、因工作出现疏漏引发群众不满,导致群众上访或不稳定因素,重点是关系民生方面;
3、因工作和生活中的言行引发公众不满,导致出现不稳定因素,如:交通肇事、醉酒闹事、其他纠纷以及工作中的不当言行等。
(二)处置方法及措施
1、矛盾排查:由矛盾排查组牵头,各科室、各单位分别对各自分管的业务和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针对容易出现不稳定因素和上访苗头的工作环节和重点对象,进行重点调查和摸底排查。各科室、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矛盾排查组,并会同矛盾排查组及时妥善处理。对可能出现上访的人员和苗头,排查组要根据其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梳理,落实处理的首办部门和责任人员。对有上访苗头的人员要逐人走访,在掌握情况的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化解工作。对确有问题和困难的人员,矛盾排查组根据情况在政策范围内尽量予以帮助解决,力争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2、出现上访情况:如出现上访苗头,现场问题处置组领导和组员,应组织相关科室、单位立即向局维稳领导小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出动,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如发生进京、赴省上访,现场问题处置组领导和组员要第一时间向维稳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分管领导与主管科室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跟踪做好劝返、接返工作,并督促责任科室、单位进一步落实好教育和稳控工作。
3、因工作疏漏引发不稳定因素: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财政各项法律法规,强化服务意识。对因工作疏漏引发上访或不稳定因素的干部职工,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如发现因工作疏漏已引发群众不满或不稳定因素,矛盾排查组领导和组员要及时组织主管科室人员,提早做好说服劝解工作,避免出现上访或群体性事情的发生;如发现已上访情况,现场问题处置组领导要带领相关科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劝返上访人员,直到上访人员离去,并及时将劝返情况向局维稳领导小组汇报,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4、因工作和生活中的言行引发不稳定因素:现场问题处置组领导和成员,组织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劝解和疏导,对涉事人员进行教育谈话,经引导、劝阻和教育无效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强制带离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部署上来,将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切实加以落实。各科室、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排查各自存在的不稳定环节和人员,因工作迟缓、措施不力,导致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
(二)严格值班制度。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联络信息通畅。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自预案下发之日起,各科室各单位必须将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立即向局维稳领导小组矛盾排查组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