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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财政局地震应急方案

发布时间: 2014-11-17 11:39:00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地震事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生命财产,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宝鸡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宝鸡市财政局地震应急预案》,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震应急组织机构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经局党组批准,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
(一)成立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阎小明
    副组长:王兴怀  刘雅玲  张拴科   朱卫强  张力洁
         何光清  张绪让  赵克林   胡军强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二)设立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局副局长张拴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局副调研员孙文浩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贺建文任组长;信息组,强军民任组长;维稳灾情核查组,许哲任组长;后勤保障组,苏永平任组长的四个工作组。
1、协调组:人教科、办公室、行政政法科、预算科、国库科、经建科、社保科、农业科、企业科、教科文科、监察室、综合科、金融与国际合作科、农发办、会计科、支付局。
2、信息组:信息科、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支付局、综改办、采购中心、收费处、评审中心、高新财政局、监督处、函校。
3、维稳灾情核查组: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行政政法科、政策法规科、资产管理科、监督处
4、后勤保障组:办公室、人教科、采购管理科、资产管理科、支付局、综改办、采购中心、收费处、评审中心、高新财政局、监督处、函校。
二、组织机构职责及日常准备工作
(一)主要职责
1、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研究制订局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全局抗震救灾工作;协调局内解决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配合市上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应要做的相应工作;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支援;协调与市上震情、灾情的宣传报道口径。
2、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指导和协调有关局系统抗震工作;加强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科(室)、局属各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汇总、上报震情灾情和地震应急处置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处置和救灾工作方案及措施建议;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地震应急宣传,对有关新闻稿件进行审核;起草文件、通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责。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配合好地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服从人员调配。建立财政应急保障快速通道。监察室、监督处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或者根据需要单独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监督检查和审计情况。各预算相关科室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度抗震救灾资金、下达抢险经费;及时提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方案和建议。企业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在地震发生后及时负责统计国有企业及各级政府部门受灾及灾害损失情况。
(二)日常准备工作
1、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干部职工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地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每年适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预防地震知识宣传讲座、避震演练、简易救护等内容的普及宣传活动。
2、根据政府安排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做好必要的抗震物资储备,人员疏散、简易救护、避险场地的勘查准备等工作。
三、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1、当地震灾害发生时,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编报应急预算,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动用市级预备费,做好应急拨款的准备工作。市财政将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救灾预备金)和民政、教育、卫生、农业、水利、房管、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专项资金以及其他用于救灾的资金统筹使用,统一管理。所有救灾资金的使用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特重灾民的生活保障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其使用范围:一是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和灾民倒房的恢复重建;二是公办学校教学楼和宿舍楼的修复、重建;三是县、乡医院门诊和住院楼的修复、重建;四是重点解决农村饮水设施毁损问题。
2、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宝鸡市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中涉及到的财政局应该承担的职责,并做好本局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检查等工作。
3、在地震发生时,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积极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组织未受伤害人员对受灾群众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受灾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点财物。
4、在地震发生时,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积极对到达的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加强本局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和犯罪活动。
5、在地震发生时,局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积极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护送、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和爆发流行,做好本局被毁设施的重建修复工作,特别做好水、电、气等的安全及畅通,防止二次次生灾害发生。
6、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在灾情发生时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及时汇总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局办公室、信息科、人教科、监察室要努力利用各种通讯渠道,最大限度实现与上级指挥部的通讯畅通。做好本局被破坏设施的修复工作,加强防震救灾宣传教育工作,安定人心,平息谣言,尽最大努力做好单位的生产自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