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年 度 任 务 | 分解科室 |
1 | 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2%,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的目标任务。承担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 预算科 国库科 各支出科室 |
2 | 配合市级部门和县区做好项目的衔接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省财政专项资金150亿元以上,支持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 预算科 各支出科室 |
3 | 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 预算科 国库科 |
4 | 督促市级部门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完成人才工作年度任务。 | 预算科 国库科 行政政法科 |
5 | 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业,执行好财政部批准的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消费税、房地产税、环保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准备工作。 | 预算科 |
6 |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部门预算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减少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 预算科 |
7 |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加大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生活救助力度。 | 社保科 |
8 | 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抓好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综改办 |
9 | 全面落实中省市稳增长和区域采购奖励政策。支持陈仓区道北新城开发建设。 | 预算科 经济建设科 |
10 | 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覆盖面,拓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完成公开招标项目30个以上,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达1.5亿以上。 | 政府采购中心 |
11 | 贯彻《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 评审中心 各支出科室 |
12 | 特色亮点工作。 | 局系统所有科室、局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