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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12:00

宝市财办预[2013]80号
 

各县区、高新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现将《宝鸡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宝鸡市财政局
                            2013年9月26日

 
 
宝鸡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背景
财政专项资金是政府履职的重要财力支撑,对社会投资也具有重要的带动和引导作用。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政府财力状况不断改善,各级财政用于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明显增加,呈现出领域广、项目多、规模大、增长快的特点,在促发展、调结构、推改革、惠民生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12年,全市财政支出规模达到203.5亿元,其中具有专项用途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达到60%以上,2013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达到31.6亿元。
同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设置和预算基数固化。一些部门在申报项目和预算资金时,由于事业发展规划不清晰或项目前期论证等不充分,往往以上年预算为依据,片面争基数、争增长,致使专项资金一旦设立便难以调整或取消,部门既得利益固化,更深层次上也导致发展格局、经济结构固化。二是项目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由于有的部门对上报的项目没有与行业规划进行有效衔接,且项目缺乏谋划、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盲目性较大,导致预算已安排但部门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具体项目,或项目准备不充分,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等项目”,导致财政支出进度上不去;有的部门申报项目时虚报多报、贪大求多,导致预算资金结余结转较大甚至年底突击花钱,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舆论对此反映较强。三是预算约束力还不强。在预算执行中,有的主管部门没有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有的虽拨付到了实施单位但未能及时拨付到项目,有的部门还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内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导致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屡禁不止,预算约束力趋弱。四是部门职责交叉、项目多头申报。一些项目单位对同一个项目从不同角度向政府不同主管部门申报,或向财政部门不同归口科室申报,由于职责划分不清和缺乏信息互通机制,导致项目重复设立、资金重复安排。五是绩效管理较为薄弱。专项资金使用中重分配、轻监管,重项目、轻效益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监管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导致一方面资金紧张,一方面铺张浪费。
这些问题,削弱了政府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制约了政府统筹配置财力资源的空间,影响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也与转变政府职能、释放改革红利、创新政府管理、推进预算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中央明确要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省委、省政府也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列为今年全省重点改革。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是中央和省市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科学配置财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破解有限的财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迫切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自觉服务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动“六个走在前列”、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按照公共财政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全面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重点在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科学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渠道不乱、权限不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涉及所有财政专项资金,要按照“资金渠道不乱,管理权限不变”的基本原则,推进改革。
——各负其责、各计其功。明确市县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在全面启动基础上,以专项资金整合为突破口,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专项资金分配的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和绩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两年努力,基本建成一套科学规范、完整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达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简洁,专项分类清晰集中,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的四位一体目标。
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制度建设、资金整合和项目库管理系统建设,以及动员宣传、集中培训,编制2014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等。明年及今后的任务是,以预算绩效管理为重点,完善项目库系统,并逐步将部门预算、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监督检查等纳入项目库管理系统,实现项目库管理系统向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转型,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项目设立、项目库建设、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五个方面。
(一)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陕政发〔20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办法》、《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三个配套办法。
(二)项目设立。以项目清理、整合、归并为抓手,对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统筹安排、重新设立,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
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对已到期、任务已完成和没有政策依据的专项资金,予以取消;对使用方向相近、归同一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予以归并;对支持方向相同或相近,但归不同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予以整合,集中安排;对除民生项目外凡设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专项资金项目,要重点进行清理和整合。
严格专项资金项目设立。从2014年起,新设立和继续保留的专项资金必须有政策依据。各部门各单位申报设立和继续保留的专项资金项目,必须符合中省市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必须符合中省市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向和支持重点,必须优先保证落实中省市已出台的各项政策的资金需要。凡是没有政策或政策依据不充分的,一律不予设立。初步拟定2014年市本级专项资金项目由499个清理整合归并为140个一级项目和278个二级项目,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清理整合。
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制度。各主管部门申报项目预算和财政部门安排资金预算时,要坚决打破上年基数,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为依据,在“零”基数基础上重新核定预算。无论是新设立还是继续保留的专项资金,均应按照政策依据重新核定支出范围和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预算数额;要在认真调查、精心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明确项目资金需求规模,设定具体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绩效目标,凡资金需求测算不实不细、目标任务不清晰不明确、绩效目标不合理不切实际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资金;对会议费、车辆维修、接待费等各类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合理压缩,并按照“一事一项”的原则细化预算编制。
努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年初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对部门单位和财政专户中滞留一年以上未使用的结余结转资金,予以清理调整盘活。其中:对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经清理确认属于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或调剂用于部门单位新增项目;对中、省财政(部门)下达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对结余结转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超过预算确定期限一年以上的,调整到其他级次或同类项目。
(三)项目库建设。在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归并、科学合理设立的基础上,将确定设立(含继续保留)的专项资金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级联网、滚动管理。项目库分为“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两个部分。
市级各主管部门是建立和完善“部门项目库”的责任主体。各主管部门在编制本部门(单位)项目时,要与市发改委确定的宝鸡市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相衔接,且对本部门(含所属单位)申报的所有专项资金项目全部细化并经过论证、评审、公示等程序后,方可纳入“部门项目库”,择优报送财政部门,进入“财政项目库”。
市财政局是建立和完善“财政项目库”的责任主体。市财政各归口科室应根据市级财力状况、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规模以及中省市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支持重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等,对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重大项目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邀请专家和群众代表开展专门评审,在此基础上择优纳入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作为编制项目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的依据。
(四)预算编制。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每年从7月开始启动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编入专项资金预算的项目必须是已纳入“财政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切实解决过去边执行预算、边落实项目的问题;同时对所有纳入预算的项目要全面细化,每一个项目必须具备项目内容、目标效果、实施单位、预算数额等基本要素,切实解决过去部分专项资金无具体实施项目或项目不细不实的问题;每年11月底前形成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以此作为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提请市人大审议的依据。同时,在预算执行中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年初预算确定后,除中省市党委、政府另有规定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项目不得进行调整、不安排新的专项支出,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报市政府审批,确实需要安排新的支出项目的或追加支出的,在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时统筹考虑。
(五)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注重事前事中绩效监控。各主管部门在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时必须提交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审定后,随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一并批复。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绩效跟踪监控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绩效执行偏差。
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在市级部门开展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在县级开展县级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同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相结合的绩效管理模式。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财政专项资金评价报告、结果反馈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好、资金使用效益佳、管理制度完善的项目适当给予预算倾斜,对绩效评价差、资金效益差、管理跟不上的项目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严重违纪违规的,由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工作安排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今年要按照分步实施改革、市县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
(一)制度建设。9月出台《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办法》、《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和《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二)项目清理和资金整合。9月底前完成对市级现有的预算内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归并工作,并按两大类、四个形式归集,即:配套类和申报类。配套类下分为人员政策性配套和其他政策性配套两种形式,申报类下分为发布项目指南和测算分配两种形式。从10月1日起到10月底,对财政专户资金进行项目清理,实行指标化管理,并对滞留三年以上的资金调剂用于新增项目。
(三)建立项目库。从10月1日起到11月底,分别建立市级部门项目库和市级财政项目库,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
市级部门项目库由市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设立,发布指南,由市级主管部门对市级相关单位(或企业、个人)申报的项目和各县区对口部门汇总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排序等入库管理(10月1日到10月底)。
市级财政项目库由市财政局设立,对市级部门项目库报送的项目和各县区财政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筛选排序,结合财力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10月1日到11月底)。
(四)集中培训。培训重点是财政专项资金改革政策、业务流程及项目设立、指南发布、用户注册、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预算编审、项目公示、计划下达、预算批复等软件功能模块操作技能,分理论讲解和上机操作两部分进行。培训对象主要是市、县(区)财政部门各相关科(股)室业务骨干,以及市、县(区)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业务人员(8月底前完成)。
(五)编制201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按照《宝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办法》规定和《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启动2014年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到11月底,形成2014年专项资金预算,报市政府同意后,12月底全面完成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提请市人代会批准后,下达资金预算,实施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学习陕政发〔2013〕4号文件和省市财政部门印发的相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凝聚改革正能量。
(二)加强领导,通力合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涉及各县区各部门,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尤为重要。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张敬原同志任组长,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成立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小组,充实得力人员,加快改革步伐。同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通报改革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责任明确、配合密切、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搞好宣传工作,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精神深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和每一个用户。要制定本级本部门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办法措施,全面细致地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软硬件设施,实现纵横联网。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改革政策、业务流程和软件应用学习,为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