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陕西省政府
宝鸡市政府
本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繁體版
无障碍阅读
首页
政务公开
财政新闻
网上服务
政民互动
政策文件与解读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服务
>
减税降费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鸡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17 10:07
分享:
附件下载
关闭
打印
上一篇: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明确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陕西省保安员考试费收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