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7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发〔2019〕35号),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了本期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结果(含现存款)。现公告如下:
银行名称 存放总额(万元)
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4000
农业银行宝鸡分行 20000
工商银行宝鸡分行 22000
建设银行宝鸡分行 20000
西安银行宝鸡分行 19000
中国银行宝鸡分行 24000
兴业银行宝鸡分行 18000
邮储银行宝鸡分行 22000
中信银行宝鸡分行 13500
招商银行宝鸡分行 12000
交通银行宝鸡分行 15000
光大银行宝鸡分行 11000
民生银行宝鸡分行 6000
恒丰银行宝鸡分行 6000
华夏银行宝鸡分行 3000
浦发银行宝鸡分行 2000
本期资金存放种类为7天通知存款,存款利率为参与银行竞争性选择文件确定的利率,请以上银行(金融机构)按规定程序到市财政局办理存放事宜。
特此公告。
宝鸡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