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保管及销毁工作,近日,市收费管理中心对市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保存期满且已完成核销手续的财政票据存根按规定程序进行统一销毁。
一是督促全面清查盘存。严格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通过线上线下指导各执收单位及时清查盘存、认真清查盘存需销毁票据,对票据名称、号码、领用时间、数量、资金解缴等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账证相符。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专管员责任,专管员现场对拟销毁票据清册进行了认真审核,看票据存根实物库存与票据使用单位提供的票据清册记录数是否一致,做到销毁数量底数清、资料全,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全程监督销毁。严格执行事后监管,由局综合科、收费中心和用票单位财务人员组成监组,从票据核对、装车到投放打浆,在销毁现场全程进行监销,确保了票证销毁工作安全、彻底。四是及时归档备案。票据销毁工作结束后,监销人员现场在《市级财政票据销毁登记》签字,并将清册装订成册,做好归档备案工作。
本次全市共有11家行政事业单位参与本次销毁工作,共销毁财政票据(手工)36243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10.4万份。此次纸质票据销毁,有效减轻了用票单位财政票据的保管压力,消除了财政票据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