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财政局坚持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实效,推动绩效目标管理走深走实。
强化选题导向。宝鸡市财政局严格落实《宝鸡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宝鸡市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资金规模、项目数量、延续时间、社会关注度等方面因素,每年选取5个以上新增或重大延续性项目,同时按照5年一轮计划选取5个以上部门进行重点监督。向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报送预算草案时,同步报送重点监督部门(单位)绩效目标、重点监督项目的绩效评估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报告、专题询问及满意度测评。截至2024年底,已对卫健、民政、教育、文旅等20个重点部门(单位)和涉及工业发展、乡村振兴、粮食安全、养老托育等30个重点项目实施监督,涉及资金量达31.06亿元。
强化部门协同。每年年初,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确定重点监督部门(单位)和项目,构建由重点部门(单位)和承担重点项目的部门(单位)为主体、市财政局预算科和各归口管理科室配合、绩效管理科和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审核指导的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机制,编制重点部门(单位)和项目绩效目标,并按照“两上两下”形式将绩效目标汇编成册报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参阅。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市审计局部门领导及市人大代表,对重点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重点项目的“两表一报告”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等6方面逐项进行集中会审,重点部门(单位)和承担重点项目的部门(单位)根据集中会审意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最后,市财政局汇总向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报告总体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
强化跟踪问效。每季度末,对重点监督部门(单位)和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行“双监控”,包括及时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监控等。如发现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绩效目标偏离等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三季度,对市级本年度重点部门(单位)和项目的绩效运行情况和上年度重点部门(单位)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分析汇总,报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审阅。四季度末,汇总报告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重点报告本年度重点部门(单位)和项目总体情况以及下年度重点监督选题情况,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管理格局。
2025年,宝鸡市财政局持续巩固优势做法,扩大管理成效,将市文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医保局等10个部门、涉及资金3.90亿元和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项目、渭河综合治理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等5个项目、涉及6.49亿元作为重点监督部门和项目报送市人大实施监督,切实将绩效目标编制好、落实好、应用好,发挥绩效目标引导约束和控制作用。(宝鸡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