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政新闻 > 财政要闻

宝鸡市多措并举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来源: 宝鸡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0:31


2024年,宝鸡市财政局坚持“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相统一,立制度压责任,理清家底明确数量,严防流失挖潜盘活,加强资产月报、年报审核工作,荣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工作全省第一名。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开创资产管理新局面。不断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资产配置标准、出租出借、处置管理、绩效考评等系列办法,构建了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总的来说,我市基本实现了资产管理各环节有制度可依,使各类资产管理和使用均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扎好了资产管理制度的笼子。

加强人员培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为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面临首次在财政云一体化系统开展资产年报报送工作的重大变化,2024年新年伊始,我们组织全市369家部门、单位举办了宝鸡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暨一体化系统培训班。培训强调,要以“强基础、促提升、重绩效”为抓手,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市级部门、县区部门近千人参加现场培训,并同步在西部会计网络学院进行直播,上线人数达八千余人次。线上人数及线下人数均达到了空前的规模,拉开了我市资产年报编报的序幕,为年报的高质量报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资产“三道关”。在资产管理各关口习惯性“过紧日子”,严把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道关”,不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扎实推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质增效。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严格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抓好资产购置预算的审核工作,严控超标采购。严把资产使用“流动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有效发挥公物仓调剂功能,做好闲置资产入仓和调拨审批工作。严把资产处置“出口关”,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处置事项进行审批,审批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确保处置收益实现最大化,处置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缴库,有效防止资产在最后一环流失。2024年全年,通过交易平台完成交易162笔,较上年增长2%;其中处置车辆102辆(成交总额46.13万元),较上年增长24%;房屋处置5处(成交总额37.32万元),对外出租20处(成交总额248.68万元),处置其他资产35笔(成交总额64.29万元)。

努力探索,积极推动资产盘活工作取得实效。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积极推进宝鸡市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会同发改委、国资委、市投资(集团)公司等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判、扩大有效投资。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对市区公共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进行盘活处置,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市政府授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实施主体,将其管理的市区12450个公共停车泊位30年特许经营权盘活处置,转让价款7.17亿元。

强化人大监督,推动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按照市委、市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通过“综合报告+专项报告”的形式,自2019年起连续向人大报送行政事业性、国有企业及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按照人大的审议意见要求不断从各方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手段、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同时,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要求,强化财政内部、政府审计、社会、行业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全方位对资产管理形成监督合力,高水平助推宝鸡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评促干,以绩效考评促进资产管理工作。修订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将资产出租出借、处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等新规定纳入考核体系,新的考核制度框架更加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地对单位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进行了考核。将考评结果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考评,并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以评促改、以评促干。

下一步,宝鸡市财政局秉承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夯实基础、规范管理、盘活增效、前沿创新等方面系统谋划、多点发力,持续推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效益发挥,推动宝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