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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培训

来源: 宝鸡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25 15:16


宣传贯彻2024年7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一步提升全市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会计工作合法合规2月 21日下午,宝鸡市财政局在宝鸡教育学院举办全市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题学习培训班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市级国有企业、中介机构等700余人参加培训。



陕西正德立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华之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宝鸡分所经理,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高级会计师麦仓老师给大授课重点学习了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调整变化、框架体系、立法宗旨以及新法的实施要点与法律责任,结合我目前内部控制实际,就财会监督下如何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进行了深入探讨。会上,我们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展板,并为参会人员发放培训资料。

    本次培训班由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钱博主持,并就新会计法培训宣贯工作提三点要求:强化学习领悟,夯实理论根基。所有财务人员务必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学习当作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开展研讨交流,确保每一位财务人员都能吃透法规条文、把握核心要义。鼓励大家积极参加线上线下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度解读,不断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为精准贯彻落实筑牢理论基础。加大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组织好本地区新会计法宣传贯彻工作,市级各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借助单位官网、公众号、内部宣传栏等平台,发布新法规解读文章、宣传海报,让单位所有人员了解新会计法对财务管理、经济活动的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吸引全员参与,增强大家对财务法规的认知度和敬畏感,营造全员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严格贯彻执行,强化监督问责。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财务活动,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希望大家认真梳理本次培训内容,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