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近期,市财政局严格对标《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调度及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牵头完成市级及相关县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问题整改任务,以强有力的财政投入保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强化统筹,市县联动构建稳定投入机制。针对督察指出的“市本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总体呈下降趋势”及相关县区大气专项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市财政局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市县协同发力。市级层面: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优先保障生态环保投入。2024年市本级安排大气专项资金1512.2万元(较2023年1457.5万元稳步增长),2025年预算进一步提升至1651万元,切实建立并落实投入“逐年增长”机制。县区层面:压实相关县区整改责任,通过核查预算文件、资金拨付凭证等,确保资金投入精准匹配当地财力和治理需求,整改成效扎实可靠。市县联动有效构建了生态环保资金稳定投入的长效机制。
二是闭环管理,严格验收确保整改实效。为确保整改真落地、见真效,市财政局成立专项验收小组,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核查预算文本、核验资金流向,确认相关县区均实现“大气专项资金投入视财力情况逐年增长”目标。收集整理县区政府验收销号申请及佐证材料,形成“问题整改—佐证收集—实地验收—销号申请”完整闭环,及时向市环委办提交验收申请。七月底,市环委办已对该项牵头整改问题予以销号。
三是着眼长远,健全生态环保财政保障体系。市财政局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将生态环保投入增长目标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确保投入力度与治理需求相适应。健全市县(区)两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联动机制,定期调度分析,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管理,推动生态环保资金使用从“重投入”向“重效益”转变,为全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实、可持续的财政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