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自2022年12月起,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正式交由各级财政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配合管理,并确定由中国人寿财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道路救助基金日常运营管理。这一变化使得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迈入了新管理模式阶段,充分体现了专业化管理机构与专项资金管理的深度融合。
2024年上半年以来,宝鸡市财政局按省财政厅要求,迅速开展资金归集行动,指导监督各县区财政对结余资金进行审计并上缴至市级专户。目前,宝鸡市接收县区上缴的救助基金结余资金4326.85万元(其中:收入6528.08万元,支出2201.23万元),追偿金额332.74万元,以及5-6月救助基金结息2.26万元,共计4661.85万元准备上缴至省级财政。
今年上半年,宝鸡市累计垫付了121起交通事故案件,其中抢救费106笔,共计275.96万元,丧葬费15笔,共计68.8万元。同时,我市共计完成追偿案件23笔,追偿总金额为67.12万元。其中,公诉案件14笔,追偿金额为43.76万元,自诉案件9笔,追偿金额为23.36万元,有效保障了救助基金的循环使用与持续发展。
自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的形式发生变更以来,宝鸡市市级各部门与管理机构紧密合作,形成常态化信息交流机制,有效提升了救助垫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是提质增速稳垫付。与2023年全年相比,我市垫付案件的月均数量和速度得到显著提升,成功垫付案件数量月均增加15起,实现了垫付专款“次日达”的高效服务,展现了宝鸡市在应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能力。二是优化流程提实效。宝鸡市人寿财险公司作为基金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其自主化管理和专业化运营的优势,对整体垫付流程进行了优化,提高了垫付审核的精确性,使垫付工作更加便利和高效。三是把控合规严归档。宝鸡市道路救助基金工作不仅优化了线上申请审核流程,加快了垫付款的拨付速度,还确保了垫付申请书、医药清单、医疗凭证等关键性文件的规范整理和归档。每案每账均有详细记录,为后续的追偿和审计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四是完善机制助规范。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定期对垫付工作进行样本抽检和再次评估,确保全市交通事故救助垫付系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为持续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提供了有力支持。
下一步,全市相关部门将继续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日常沟通,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不断改进和优化工作流程,为全市提供更加高效、可靠的交通事故救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