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工作隐患,堵塞工作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市综改中心针对3月份市对县(区)绩效评价中发现资金报账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通过咨询专家、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制定了《宝鸡市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报账及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稿)》,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严格资金报帐程序。针对项目资金报账方式多样、拨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明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镇(街)报账制内涵,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梳理项目资金报账流程,规范县(区)、镇(街)资金收付程序,明确镇(街)审核报账内容,确保项目资金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支出。
二是明确项目资产管理。面对镇(街)提出了“报账制下如何登记资产”的疑问,积极探索资产管理模式。提出由镇(街)作为付款方(资金监管方)与村民委员会、施工方签订三方协议,根据付款金额填写《交付资产明细表》移交资产至项目村。由项目村建立资产台帐进行后续核算,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障会计核算完整性。
三是做好会计制度衔接。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厘清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适用会计科目,注明科目编号,从广义适用与项目核算编写会计科目说明。便于会计核算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做好《办法》与会计制度有机衔接。
四是全面规范账务处理。《办法》分镇(街)、村两级依据项目建设管理环节编制账务处理细则。内容涵盖项目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与资产处置,项目投入核算包括财政奖补、村民集资筹劳、村集体投入与社会捐赠,并通盘考虑季节性、突发因素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影响,一一列举不同事项发生时的账务处理内容。确保资金计量全口径、账务处理全流程、会计核算全方面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