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市财政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2024年应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0月17日至10月21日,市检查组通过查看凭证资料、翻阅会议记录、查看公示栏以及村民申报表和一卡通记录等,对13个县区及有关市级部门的救灾资金分配情况、预算执行、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重点核查了救灾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台账、公告公示等资料,重点关注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到位,资金发放是否符合政策、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发放程序是否违规等问题。同时,检查组深入村组和受灾群众家中,对村民入户调查,实地了解他们的受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了解他们对救灾资金使用的满意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资金滞留结余、资金支出进度慢、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要求县区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想方设法推动盘活沉淀资金,合理细化绩效目标,加快支出进度,并于10月28日前上报整改措施。
市级财政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救灾资金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