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财政部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要求,聚焦全程跟踪问效加强预算绩效闭环管理,主动作为服务项目建设、服务全市发展。加强事前绩效评估被省财政厅列为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典型经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获市政府领导批示。
一是压实责任,加强预算绩效自评。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随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审核所有政策(项目)绩效目标及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随2024年预算草案同步向市人大报送了5个市级部门、5个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组织市级部门、各县区财政局,对上年度中省、市级专项资金涉及的所有政策和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聚焦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选择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涵盖专项资金、专项债券、产业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保险基金等领域。
二是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修订《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操作细则》,细化政策合规审核、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三个环节工作内容,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联动管理。在对部门预算项目实行联评联审的同时,预算执行中共完成了47个项目的事前评估评审,预算平均审减率37.44%,推动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等财政政策、财经纪律落实落细。
三是精准发力,加强事中绩效监控。优先选择投资额大、实施期长、各级关注、影响面广的政策和项目,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管理薄弱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实施财政重点绩效监控。完成了纳入2024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的普惠金融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旧改项目拆迁安置等13个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涉及资金规模11.53亿元,有效发挥了改进管理、预警纠偏的作用。
四是扩围提质,加强事后绩效评价。按照“部门绩效自评与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项目绩效评价与政策绩效评价相结合、统一评价标准与体现项目特性相结合,管理关口前移与全程跟踪问效相结合”的要求,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重大政策和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包括9项政策、11个项目,涉及资金77.72亿元,提出评价建议74条。对市级设立的工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全程跟踪问效,在预算编制环节指导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执行环节对相关子项目加强预算评审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在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五是以评促管,加强绩效结果应用。根据事前评估评审结果确定项目预算是否安排,且具体额度原则上不高于评审建议数。根据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结合正在进行的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分类采取优先保障、合理保障、核减预算等措施。健全绩效结果反馈与整改机制,通过调度会、通报、抽查、约谈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做到评价必反馈、结果必通报、问题必整改。